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划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改建项目。建设不同的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都是有所不同的。在生活实践当中,项目划分依据不同,划分得出的建设划分结果也会不同。
一、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怎么划分
1.新建项目。项目
是划分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建设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工程“平地起家”的项目建设项目。现有企、划分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建设有的工程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项目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
5.改建项目。是指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现有设施或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其中还包括企业所增建的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
二、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在线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后尚未履行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继续履行;
2.未能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3.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